编者按:2014年8月18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015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具体工作计划表。《意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重要落实成果。本期编者带着大家一起回顾一下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2014年8月18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在2015年底前我省要出台具体措施,实施中高职衔接推进计、高职改革创新计划;建立职业教育的学位制度。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在2015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完善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
《意见》有哪些新亮点、新措施,对四川省职业教育发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8月18日,从事职业教育的相关人士对《意见》进行了解读。第一,职教学生几证在手就业不愁。《意见》提出,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办学,职业教育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沟通衔接,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新格局。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蒋华说,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全面融合发展,有助于职教生提高求职竞争力。第二,民企托管公办职校有了制度保障。《意见》提出,把民办中职学校发展纳入区域中职教育布局规划。激发社会力量办学活力。支持社会力量以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探索所有制不同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根据《意见》,政府下一步将支持独资、合资、合作举办民办职业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这对民办教育企业来说是利好消息。第三,中职校编制总数10%内自主定夺。《意见》提出,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支持中职学校在编制总数10%内自主聘用具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能人才任教。在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增加中职学校特级教师评选比例。打开了中职校引进人才的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