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2015年度课题申报办法
一、凡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者、教育研究工作者、致力于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各界人士,均可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课题
课题申报择优立项。
二、申报课题材料。
1.《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申报表》
以上材料均可通过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ribbsh.com。
三、申请人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行政副科及以上级别)。
2.必须真正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
3.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4.以往年度承担协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不予立项。
四、选题要求。
选题主要以《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为依据。课题指南的作用在于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需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五、申请书填写要求。
1.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申请书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2.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研究项目2015年度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由本协会按每项课题2000元标准资助补贴。一般课题自筹研究经费。
3.2015年度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为2015年11月10日。
4.最终成果应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如有其他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
5.申请人须使用“办公室”网站下载的原规格申报表(包括按原规格复印的),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报表。
六、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选题应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申报人应具有相应资质、科研诚信度及学术水平等。
2.各申报单位对申报表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集中报“办公室”。
3、报送申报材料,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办公室”。
七、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
每项申报课题需交纳评审费200元,“办公室”统一开具收据。
八、申报起止日期。
1、2015年3月,协会下发活动通知与有关附件,上海职业教育在线网站和上海市教科院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网站同时发布。
2、2015年4月10日为申报截止期。
3、2015年4月中旬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4、2015年11月10之前结题,并将结题材料同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办公室”。
九、结题评审。
1、立项课题结题报告通过鉴定和结题评审后,由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颁发“结题证书”。
2、立项课题在做好结题工作的基础上,可将课题成果改写论文,参加协会2015年度优秀论文评选。
3、部分优秀成果将由“办公室”推荐在部分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附件:1、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2015年度课题申报表
“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内)
邮编:200032
联系电话:(021)64166635(兼传真),64172557
Email:zcjssh@163.com
联系人:张鸣
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
2015年3月10日
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研究2015年度申报指南
说明:以下所列出的若干条目,其作用仅限于为申报者提示大致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一般不宜直接作为申报课题的题目。申报者应根据半年以内完成的短线项目特点,结合实际需求和自身条件,自行设计具体的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选题,只要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一、上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相关研究
二、上海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研究
三、增强上海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实证研究
四、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服务的对策研究
五、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建设的模式与实践研究
六、职业院校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践研究
七、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与机制深化改革的实践研究
八、职业院校为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与服务研究
九、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研究
十、推进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联动发展的对策研究
十一、提高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践能力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二、优化技能型人才培养途径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三、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运行机制研究
十四、职业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模式与机制研究
十五、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课程开发研究
十六、职业院校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方法与途径研究
十七、职业院校优化“双师”结构的实践与探索研究
十八、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十九、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心理辅导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十、加强上海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对策研究
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研究项目
申 报 表
(2015年度)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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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
一、每个项目限报负责人一人,课题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不具有中级职称者须有同专业两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书面推荐。
二、主要合作者是指课题负责人之外的课题研究方案的设计人员、研究人员与子课题负责人等。
三、申报表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初审,加盖公章,上报“办公室”。
四、申报表可计算机打印稿。
五、申报表需一式贰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可为复印件。申报表需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办公室”电子信箱。
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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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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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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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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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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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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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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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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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合
作
者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工作单位 |
专长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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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成员正在担任的其他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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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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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论依据 |
(本项目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和主要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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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案 |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与步骤、预计完成的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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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特色创新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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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研究的条件分析 |
(包括现有的研究工作基础、研究的外部条件、课题组人员结构、研究经费和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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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专家组立项评审意见 |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协会科研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