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
关于“2017年度上海职业教育新闻人物”评选问答(一)
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自今年4月下发“关于开展‘上海市职业教育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以来,陆续收到学校来电咨询,现就评选若干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1、为什么要评选年度职业教育新闻人物?
答:宣传职业教育,让社会更多了解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2、推荐(或自荐,下同)年度新闻人物有什么要求?
答:年度新闻人物要有新闻,对促进上海职业教育发展具有正能量、具有积极社会影响;这些新闻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或者在《上海职业教育》、《职教信息》、“上海职业教育在线”等相关内部发行报刊和官方网站上发布,推荐时要提供新闻发表截图材料。
3、推荐候选人范围有要求吗?
答:本次评选主要是我会会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包括院校领导、教职员工、学生,以及与会员单位具有直接合作关系并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闻人物。
4、推荐的截止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首次开展年度职业教育新闻人物评选具有探索性,学校普遍要求延长推荐时间,扩大评选的新闻意义。因此,本次评选将分两段时间推荐,第一段时间为6月12日到6月30日,第二段时间为11月13日到11月30日,两次推荐具有相同的作用。
5、本年度职业教育新闻人物评选多少个?
答:计划评选10名年度职业教育新闻人物,另外评选10名提名奖;评选工作由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和《上海职业教育》共同组织开展,并在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2017年会上颁发获奖证书。
6、推荐材料在哪里下载?
答:相关信息请登陆“上海职业教育在线”网站查询;相关附件也在“上海职业教育在线”网站下载。
7、如何撰写推荐材料?
答:推荐人(自荐人)主要事迹撰写格式不作限制,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被推荐人员要具有新闻性,事迹须真实;推荐时要提供新闻发表截图材料。
8、如何联系评选工作办公室?
答: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上海职业教育》杂志编辑部(上海市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所内)。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邮箱,纸质材料交评选工作办公室,在递交推荐(含自荐)材料时请注明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问答”已在“上海职教在线”网站上发布。有关评选工作后续事项,我们将陆续采用问答形式给予宣传。
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秘书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