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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会长职责
作者: 出自:本站 发布时间:2013-07-03 17:16:23

          一、主持学会全面工作。

二、主持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

三、审定学会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学会落实工作计划,保证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审定学会工作总结。

五、策划并组织学会开展各类重要的活动。

六、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等决议的执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七、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事务理事会分别做出本届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

八、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人事任免和奖惩意见。

九、主管学会财务工作,决定学会重要开支,负责财务报销的终审。

十、审定学会管理制度。

十一、主持决定本会重大事项。签署学会重要文件以及对外合作协议等。

十二、审核批准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结题。

十三、临时处置学会重大事件,事后向理事会报告。



贵州省职业教育学会

二0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