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部网站 出自: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3-11 14:43:09
日前,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个大类。其中,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通知》明确了成果奖评审遵循的原则:一是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二是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三是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五是推荐、评审不得向申请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教学成果奖申请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通知》对评审进行了具体工作安排。为更好的推动这项工作,教育部职成司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4号),对推荐程序及限额和网上申报要求等,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