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民族职业教育服务民族文化传承创新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民族乃至国家发展壮大的精神力量,是人类进步的灵魂。一般来说,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主要是通过教育途径来完成的,教育在传承民族文化知识及其所蕴含的价值观和民族精神,以及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民族文化的意识和能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国家三部委联合出台的《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意义重大,推进职业院校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座谈会的召开也十分必要与及时。下面我就云南省及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在发展民族职业教育,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方面所做的探索实践工作汇报如下:
一、云南省发展民族职业教育,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情况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接壤,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56种民族成份齐全,其中世居少数民族25个,特有民族15个,人口较少民族8个,跨境民族16个,民族自治地方37个,其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少数民族人口达1533.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3.37%。多民族的省情,决定了云南具有丰富灿烂与得天独厚的民族文化资源, 25个世居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技艺,蕴含着各民族特有的精神和文化价值,体现着各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多年来,云南省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在发展民族职业教育、繁荣民族文化事业方面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主要举措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早在1996年,云南省就提出了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并于2000年率先在全国制定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要求“民族事务、教育、旅游、规划、建设、新闻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文化行政部门共同做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2008年,又作出了由“民族文化大省”向“民族文化强省”迈进的战略决策,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2009年9月出台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中明确,“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培养一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2010年9月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壮大民族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的联动发展”。2011年7月,省政府编制的《云南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民族教育科技振兴工程”和“民族文化发展工程”作为重点规划内容组织实施。2012年6月出台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中,将“实施民族教育振兴示范”和“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作为示范区十大示范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鼓励职校和高校建设民族文化艺术类学科,支持高端紧缺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族文化艺术人才队伍”。
2.加大投入,切实保障
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和促进民族文化繁荣,云南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从2007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1.5亿元。从2011年起,省财政设立每年2000万元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经费和1500万元的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创作扶持专项经费,共审定安排了144个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和21个民族文化精品项目,范围涵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古籍、文学、音乐、舞蹈、戏曲、工艺美术、节庆、服装服饰、建筑、体育等多种民族文化类型。省民委民族机动金文化教育经费年投入800余万元并按10%逐年递增,重点用于支持发展民族职业教育、繁荣民族文化事业。从2012年起,省财政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每年1亿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000万元。
3.部门协同,认真落实。
为把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战略决策落到实处,云南省教育、民委、财政、文化、人社等相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同,狠抓落实。
省教育厅不仅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和在不通或基本不通汉话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民汉双语教学,还积极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开设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专业和课程。目前,云南有47所中专、职高、技校和职业学院开设了民族工艺品制作、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织绣、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染整技术、茶艺、工艺美术、民族音乐与舞蹈、宝玉石鉴定与营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雕刻艺术与工艺、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民族陶艺、民族歌舞表演等14种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紧密相关的专业,每年招收50余个班,学生涵盖了云南省的25个世居少数民族,每年可为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及旅游服务业改造提升培养人才2000余人。
省民委从民族机动金中安排近200万元,支持省民族中专学校教学实训设施设备购置、教师队伍建设,开办民族工艺品制作、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特有民族中专班,实行免学费并补助生活费;支持云南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民族教师到发达地区进修培训;在省歌舞剧院招收12岁左右的少数民族学生(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每个民族男、女各招一人),开办世居少数民族舞蹈人才花蕾班,学生学习5年取得大专学历后在省歌舞剧院工作。
省文化厅、省民委先后联合命名表彰了824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并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省人社厅与省文化厅每三年联合命名表彰民间文化艺术大师和民间工艺美术大师各100名。
省人社厅、教育厅积极落实职业学校特聘技能教师计划,支持中职学校按10%的教师比例从社会上聘用技艺精湛的人才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或专业课教师,并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的补助。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特殊政策、措施,云南省在发展民族职业教育和繁荣民族文化事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进一步的抢救保护,濒危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的空间日益扩大,濒危状态得到了有效缓解。目前,云南省已有国家级、省级命名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1000余名,部分传承人还被职业院校特聘为技能教师、客座教授,走上讲台、操作台对学生进行言传身教,在增强学生技能本领和就业竞争力的同时,还扩大了传承对象和范围、创新了传承方式方法。据不完全统计,云南有十几所职业院校聘用了50名以上传承人。云南省有8589项文化遗产进入国家、省、州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大部分传承人为少数民族,大部分非物遗产分布在民族地区。
2.进一步夯实了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大力发展民族职业教育,为云南文化产业、民族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通过接受职业教育,近年来,云南本土成长起来了何纾、茸巴辛那、新稻子组合、水母鸡组合、香格里拉组合、三江并流组合等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歌手、乐队,《云南映象》、《丽水金沙》、《蝴蝶之梦》、《印象丽江》等民族文化品牌响誉全国。
3.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初具规模。2010年,云南文化产业增加值达44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6.1%,成为全国6个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的省市之一,并形成了以民族特色文化为主体的“四大品牌”(香格里拉、茶马古道、七彩云南、聂耳音乐)和“十大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民族演艺、文化旅游、民族民间工艺品、休闲娱乐、会展节庆、珠宝玉石、茶文化、体育)。仅民族民间工艺品年产值就逾百亿元,德宏玉雕、鹤庆新华村银工艺、剑川木雕、香格里拉藏族黑陶、版纳树皮服饰、东巴文字市场化运用等一大批民族特色产业集群竞展魅力、赢得市场,倍受亲睐的民族特色餐饮主导了文化旅游市场。
4.民族职业教育得到了跨越发展。经费投入的增加促进了民族职业教育的发展,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为职业教育的发展畅通了出口,文化产业、旅游服务业旺盛的人力资源需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了大量岗位和机遇,使职业院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至2012年,云南省有高职高专院校38所,在校生18.7万人;有中等职业学校308所,在校生67.1万人。高职高专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超过80%,中职学生就业率达98%以上,有的院校、有的专业学生还未毕业就被用人单位预订一空。
二、云南省民族中专学校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情况
云南省民族中专学校和云南省的其他职业院校在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方面做了许多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学校办学的宗旨、理念与特点
云南省民族中专学校(云南省民族干部学校)创建于1979年,是云南唯一省属民族类国家级重点中专与民族干部学校,全国民族职业教育示范基地,承担着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职业技术人才与民族干部的重任。建校34年来,始终坚持走特色化发展之路,突出办学的民族特色和职教特色,确定了“办民族特色学校,育职业技术人才,为边疆民族地区服务”的宗旨和“面向少数民族、面向农村和面向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原则,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达80%以上,农村学生比例达85%以上,学生民族种类涵盖了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树立了“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素质教育为根本、技能培养为重点”的教育教学理念,培养了两万多名职业技能人才和民族干部,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获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成为全国民族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全国职业教育民族特色学校建设试点单位和中国职教学会民族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两委会”)秘书处单位。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1.设置民族文化技艺类专业,构建民族特色课程体系。为民族文化技艺人才的培养和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提供平台与载体。学校先后设置了民族工艺美术、民族音乐舞蹈、民族服装服饰、民族工艺品设计制作、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烹饪)等多个民族文化技艺类专业,并将其作为重点骨干专业来建设,使其成为学校的品牌与特色,其中民族工艺美术和民族服装服饰成为了省级骨干专业,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被确定为首批100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同时,学校还开设了许多具有民族特色的课程,如民族舞蹈、民族工艺、民族文化概论、民族理论与政策等,许多课程不仅是专业骨干课,而且成了全校学生的公共基础课,逐步形成了民族文化课程体系,真正做到了民族文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加强教学设备设施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为办好民族文化技艺类专业,学校积极筹集资金加强了教学设备设施建设,其中申报成为了职业教育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公共实训基地,得到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支持,购置了大批教学设备,建成了美术画室、服装设计制作室、工艺品设计制作室、民族音乐舞蹈训练室等一批教学实训场所,还新建了烹饪专业教学实习实训基地,为保障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创造了条件。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多名,其中少数民族职工占一半以上。为改变师资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和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学校除不断招考选调紧缺的专业技能教师外,还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师资建设,一方面派教师出去培训进修,提高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从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及知名专家学者中聘请了20多名特岗教师与客座教授,定期不定期到校任教指导。
3.强化校企合作与实作教学,大力培养实用技能人才。学校在创办民族文化技艺类专业中,注重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如与民族服装公司、民族工艺品厂、民族歌舞剧院等合作办学等,增强实作教学比例,强调教学与就业的对接,强化学生技能的实战演练与比赛,培养出了大批毕业后能迅速成功就业的优秀技能人才,如民族音乐舞蹈专业佤族学生尼俊松,毕业一年后就已成为了杨丽萍演艺公司骨干,担任了“雀之恋”的男主角。
4.积极组织参与开展全国、全省性交流协作与竞赛展演活动,起好引领带动作用。在教育部、国家民委的关心重视和中国职教学会、云南省民委、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充分发挥作为中国职教学会少数民族职教专委会、全国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和云南省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协作委员会主席单位的作用,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有关民族职业教育教学研讨、学术交流、校际协作和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展演等活动,其中先后组织召开了四次全国“两委会”年会,参与组织了3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学生才艺展示与民族技艺比赛,精彩纷呈的文艺演出和特色鲜明的技能实作展示为大赛增光添彩,受到了广泛好评;与成员学校一起组织举办了5届云南省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协作大会,内容丰富多彩,效果良好;牵头组织云南代表队参加3次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民族技艺比赛,并取得全国名列前茅的优异成绩,其中我校编导参赛的舞蹈《职教花开彩云南》、《民族团结心向党》、《职教赞歌》、《彩云追梦》《加林赛》、《彝家跳菜》展示了云南民族职业学校传承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果。3次参赛中,我校共获得金奖8个、银奖4个、铜奖10个、优秀奖10个,创造了云南省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以来的最佳战绩,为云南赢得了荣誉,也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和专家、群众的一致赞誉。通过展演活动的举办,把民族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把传统民族文化与技能培养相结合,使民族地区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得到提升和发展,使各民族学生得到锻炼,达到了掌握真本领、把握新机遇,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族技艺的目的。
5.深入调研,为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提供理论支撑。我校教师经常深入基层和民族地区,发现和挖掘民族传统文化、技艺和传承人,适时将优秀民族民间技艺精品与传承人引入校园,按照继承传统与发展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积极挖掘传统民族民间技艺项目的基础上,加大发展创新力度,力争多推新品,多出精品。经多年努力,我校已逐步探索形成了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式,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学校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今后设想
(一)机遇与挑战
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载体。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有利于促进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技术技能,对于发挥职业教育在文化育人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作用,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融入国民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国家有关文件的出台与政策措施的制定,特别是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推进,职业学校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示范区建设要求在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民族干部培养等方面做出示范,在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建设中,将实施民族文化惠民工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民族文化精品建设工程、培养民族文化传人和人才工程。就我校而言,目前,新建云南民族文化职业技艺学院已列入云南省“十二五”高校设置规划和教育部关于滇西边境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支持项目,并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将得到省财政和中央部委的支持。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民族职业院校在承担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任务中仍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
一是民族文化传承人出现断层。民族民间老艺人、传承人消逝后,年轻一代的艺人还难以担负起传承的重任,传承人缺乏已成突出问题,学校聘请传承人到校参与教学也因此出现诸多瓶颈。
二是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量流失。上世纪民间普遍流传和使用的榨油、榨糖、纺织等传统机具现在已经很难看到,木楞房、剁木房、土掌房等民族民居建筑类型逐渐消失,很多民族的创世神话、传说、史诗、古歌等民族民间文学随着民间老艺人的去世而面临失传,人亡艺绝的现象突出。
三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与民族文化教育价值观存在差异。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矛盾日显突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文明冲击下显示蜕变严重,民族民间的盲目性、自发性现象突出,对民族职业院校对学生开展民族文化教育产生了无形的阻力。
四是民族职业院校条件差、经费不足。总的讲,民族职业院校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虽然学校多渠道筹措和有效使用资金,但办学经费仍然捉襟见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严重制约着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工作的推广。
(二)今后工作打算及有关建议
1.提高认识,搞好学校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顶层设计与发展规划,使之更加科学规范和富有成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宣传,不断强化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传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创新。
2.强化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特别要将民族文化技艺类专业做强做精,使之更具特色;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师资培训,培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与民族文化技艺传承人。建议国家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力度,建立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机制和扶持激励机制,规范民族文化拥有者、创造者、传承者、创新者与开发利用者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
3.搞好学校建设发展,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新组建高职学院,进一步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设立民族文化技艺传习馆,添置相关的教学设备设施和收集保护民族文化精品。建议国家加大投入,支持有关职业院校搞好建设发展工作,改变民族职业教育资源短缺,民族职业学校发展滞后的局面,为做好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4.加强交流合作,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强化民族文化技艺教学工作,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建议国家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和建立完善民族文化类专业教学大纲及考核评价体系等个方面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给予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