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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领导在座谈会上的讲话

出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3-08-26





尊敬的纪会长、朱厅长、各位领导、各位校长:

        大家早上好。受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司长的委派,我前来参加由中国职教学会主办的“推进职业院校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座谈会”。很高兴能与老领导、新朋友一起相聚在美丽的春城昆明,共同研讨如何推进职业院校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这一重要实践课题。在此,我谨转达国家民委教科司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的祝贺之意。长期以来,各职业院校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不懈努力,始终坚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也致以崇高的敬意。按照会议的安排,我也谈几点工作体会与大家交流分享。

        党的十八大特别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文化强国,关键是要增强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特别强调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文化,是我们民族个性特征与独特精神的重要表征,千百年来我们民族文化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并以绵延的生命力跨越时空延续至今,被誉为“文化的活化石”。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都创造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文化。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财富,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有利于维护和发展文化的多样性,增强中华文化的生机与活力,有利于提高各民族的文明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加快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借此机会,简要给大家介绍一下国家采取的一些重要措施,以及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一些工作。

        第一个方面是加强法制保证。比如2005年国务院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中的若干规定,就明确规定国家要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而且要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等等。

        第二个方面是加强政策扶持。2009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化会议,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广播电影事业,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等等。

        第三方面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投入力度,除了国家加大资金投入以外,各省、自治区也投入了相应的经费。比如我们云南省,省级财政每年专列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经费2000万,用于支持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第四方面是加强人才培养。我们国家把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也是作为繁荣少数民族文化的一个根本,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办了许多艺术院校。比如中央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都普遍的开设了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族美术等专业。五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吉林等省都相继建立了20多所高等中等的艺术院校,培养了大批深受国内外观众喜爱的艺术家。

        在全球化时代的大背景下,民间文化的传承基本上采用的是心口相传、口耳相传、一对一甚至是家族相传的方式,很难进行大规模的传承,而且有很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已经亮起了“红灯”,濒临后继无人的状况。如何保证文化的多样性,尊重个性、包容差异,做到和而不同,如何避免文化传承的同质化、单一化和重复雷同,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当前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特别是民族技艺传承是后继乏人,一些少数民族的艺术作品以及高质量的作品还是工艺不足的。相对而言,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机构还缺乏活力,竞争力也不强。据院校的调查显示,民族技艺这种非物质文化正在消失,这种形势很严峻。比如云南,西双版纳州的基诺族乡,它是我们国家最后一个认定的少数民族,乡里有个巴卡村寨,调研指出,如果不加以重视和保护,基诺族的民族服饰,可能在十年左右就会消失,而且民族口碑文史、民族歌舞及其风俗传承的机制有可能在20年内就会消失。因此保护民族文化形势是非常严峻的。所以我们要动员整个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我们中华文化多样性,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职业院校肩负了重要使命,也是大有作为的。

        借此机会,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个跟我们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密切相关的国家级的规划。这个规划是由国家民委牵头,有相关部门组织的叫《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特色规划纲要2011-2015年》,它的具体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要重点保护和改造1000个特色村寨。其中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是,村寨风貌、特色民居要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要有效传承,动静结合的民族文化保护模式要基本形成,民族文化保护的体制机制要基本建立,而且要把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作为主要的任务,特别提到要完善特色村寨的公共文化设施;要重点集中加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标志性的公共建筑,比如寨门、钟楼、风雨桥、凉亭、文化长廊等建设,同时还要大力加强民族文化的抢救与保护,重点抓好民族文化的静态保护、活态传承,通过文化史的静态展示,展示传统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民族服饰、乐器、手工艺品,保存民族技艺;要鼓励并引导村民将民族语言、歌舞、生产技术和工艺以及节庆婚俗这些融入到日常的生活,活态展示民风民俗,传承民族技艺,还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文艺文化传承人,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鼓励民族文化进校园课程,鼓励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村寨文化建设和群众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产品的开发,通过市场推动传承和发展,增强乡村文化的旅游和一些特色的吸引力等等。我认为我们职业院校可以将颁布的意见与现在规划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很好的切入点,找到教育改革创新的一些很好的方向,有所作为。

        国家民委教科司作为一个具体承担民族职业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多年来,积极配合教育部职成司、文化部教科司认真履行职责,也做了一些工作。比如我们成立了“少数民族专委会”,“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等组织。搭建平台,组织了中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学生技艺比赛展演活动等。这些都得到了在座各位领导和校长们的大力支持,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此也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一步,我们会着力推动三部委的文件,这个文件具有开拓性的意义,同时也是一项基础性并长远的工作,需要我们切实做好。当前,我们按照教育部职成司的要求,全国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承担了中等职业学校民族文化专业的教学标准的制定,共有9个专业,有民族音乐舞蹈、民族服饰、民族美术等等。

        在座的校长有的也参加了相关的会议,现在作为国家民委的社科研究项目,我们面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职业院校征集,希望大家踊跃参加项目的申报,进一步完善中职学校的教学标准,使之制定的更科学更规范。希望大家支持这项工作。

        最后,感谢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感谢此次云南会议的承办方付出的辛劳。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