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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科技司领导在座谈会上的讲话
出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3-08-26

尊敬的纪会长,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在举国上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经验交流会,总结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经验,谋划新形势下加强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举措,开创文化传承、事业发展、产业振兴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是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勤劳智慧的各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留下了灿若群星、独具特色的文化遗产。它们交相辉映、互相交融,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生命基因。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攻坚阶段,深入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不仅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需要,也是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需要;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文化自身科学发展的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也是保障民生的需要;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需要,也是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综合国力的需要。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始终将“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作为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又就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文化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鼓励扶持民族特色、地方特色艺术创作,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力推动民族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工作取得可喜进展,民族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正在不断增强。
在推进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整体格局中,职业院校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广大职业院校师生既是优秀民族文化的受益者,也是传承和发展优秀民族文化的生力军。文化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发挥职业教育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满足行业和社会需求,推动民族特色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文化部门先后建成了一批艺术职业院校,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中高等衔接的艺术职业教育体系。目前,由文化部门主办的艺术职业院校有120余所,这些院校的广大教职工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高度的文化担当,开设了戏曲、曲艺、民族民间舞蹈、民族音乐、传统工艺美术、文物保护技术等一大批民族文化类专业,培养了孙毓敏、邢晏芝、茅威涛、张也、刘敏等一大批致力于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领军人才,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艺术职业院校一手抓人才培养,一手抓艺术创作,不仅为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和民族文化产业的振兴培养了新一代中坚力量,而且推出了《一把酸枣》、《家住长江边》、《解放》等一批代表国家水准、具有民族特色的艺术作品,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艺术职业教育之路,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回顾60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所走过的道路,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我们的艺术职业教育之所以能在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关键在于艺术院校的广大教职工,不管在怎样艰苦的条件下,始终不渝地以传承民族文化为己任,努力开拓民族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新局面。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始终不渝地肩负起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历史责任。近半个世纪以来,由于社会形态发生巨大变化,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文化消费日趋多元,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面临严峻的挑战。在这种大环境下,许多艺术职业院校的传统艺术专业,办学遇到了困难:经费不足、生源萎缩、师资流失。有的学校甚至面临生存危机。面对困难与挑战,文化主管部门积极会商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改善传统艺术的生存环境。艺术职业院校的领导和教职工,凭着高度的文化自觉,以民族文化的传承为己任,想方设法筹措经费,拓宽招生、就业渠道,坚持办学,使戏曲等民族文化类专业的办学不仅得以延续,而且有了新的发展。实践证明,没有对民族文化的感情与坚守,没有传承民族文化的热情与自觉,就无法肩负起传承民族文化的责任与使命。
二是始终不渝地遵循民族文化人才培养的独特规律。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形成了自身独特的脉络与谱系,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与办法。认真梳理与总结民族文化人才培养的传统经验,并将其与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相结合,形成民族文化人才培养的科学体系,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保证。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艺术职业教育必须坚持民族文化人才培养的特殊规律,并以此指导艺术院校的经费标准设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师资力量配备,才能保证民族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少数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上,必须坚持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并通过对口援建等特殊的优惠政策措施,为民族地区艺术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三是始终不渝地探索中国特色的艺术职业教育之路。长期以来,艺术院校在构建行之有效的民族文化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部门根据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对民族文化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以及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努力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一手抓人才培养、一手抓艺术创作,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艺术职业教育之路。作为文化部主管职业教育的业务司局,我们通过开展办学经验与模式专题调研、召开艺术职业院校舞台作品创作座谈会、举办特色办学论坛等活动,促进演学结合、校团结合;通过组织艺术院校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定期举办“桃李杯”舞蹈比赛、全国民乐演奏比赛、全国戏曲院校学生邀请赛等权威赛事,并联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举办艺术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展演等活动,为优秀民族文化艺术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了平台,使艺术职业院校在民族文化人才培养、民族特色作品创作、民族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保护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四是始终不渝地加强艺术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艺术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必须要得到政府部门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多年来,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文化部加强了对中、高等艺术职业院校,特别是民族地区艺术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了艺术教育的资源整合,推动院校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合作,鼓励利用国有文化设施设立艺术职业院校的实训基地。在软件建设方面,通过举办艺术职业院校师资培训班、开展教师技能比赛等活动,加强了管理队伍和师资力量的建设。所有这些措施,为艺术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创造了条件。
五是始终不渝地探索有利于民族文化人才培养的管理机制。艺术职业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传统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扶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是实现民族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保证。我们按照文化部党组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立足宏观指导职能,积极发挥全国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决策咨询机构和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专业论证、教学评估等工作更加注重听取行业专家的意见;立足政策引导职能,将艺术职业院校的发展纳入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总体格局中通盘考虑,通过制定文化行业人才规划、组织院团长院校长座谈会、搭建就业双选会等方式,引导了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对照建设文化强国提出的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们在民族文化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与传承中华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相比,与保护文化遗产、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及发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的要求相比,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在:民族文化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推动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不到位,机制不健全;民族文化专业覆盖面不够全,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职业院校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还不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承担起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新局面。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搭建民族文化人才培养的支撑平台。要进一步发挥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咨询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依托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以及文化部其他科研项目平台,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状况调研,掌握民族文化人才,尤其是紧缺人才需求的基本状况,定期向社会发布民族文化人才的供需信息;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文化人才成长规律以及培养规律的研究,为中国特色艺术职业教育体系以及民族文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二要推进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人才培养的基础能力建设。作为文化部的职能司局,我们要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与教育部有关司局的沟通与合作,贯彻落实好《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民委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将亟须加强保护而尚未纳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民族文化艺术门类尽快纳入专业目录,逐步实现应保项目的全覆盖;要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中等艺术职业教育与高等艺术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全面促进职业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相对接;推动职业院校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展战略合作,相关民族文化类资源向职业院校开放;鼓励艺术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担任职业院校教师,出任院校长;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大对艺术职业院校的投入,进一步加强艺术职业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特别是艺术职业教育为民族文化服务以及传承和创新的能力。
三要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新模式。鼓励职业院校特别是艺术职业院校深化课程改革,开展校团合作、校企合作,努力探索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加强艺术职业院校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现代化水平,提高民族文化人才的创新能力;继续举办面向民族文化类学生的比赛、展演活动,促进院校间的教学交流,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舞台;鼓励职业院校,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农村地区的民族文化类专业学生自主创业,为他们进入民族文化创意产业、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四要增强服务意识,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要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的内涵,进一步密切民族文化传承单位与职业院校的联系,建立民族文化保护发展与学校教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有机衔接,使民族文化资源成为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渠道。
同志们,当前,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让我们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动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