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8日至30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四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近年来职业教育的成就和经验,分析职业教育的形势,进一步确立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明确“十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思路,研究制定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开创职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这是首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专门研究部署职教工作的会议,以规格高、规模大和推动力强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朱镕基总理、李岚清和吴邦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领导分别发表讲话。
会后颁发《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两个重要的配套文件:教育部、国家经贸委和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的作用》和劳动保障部、教育部和人事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
这次会议在认识上有新高度,工作上有新思路,措施上有新突破,对新世纪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标志着中国职业教育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