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活动周展示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出自: 发布时间:2016-05-06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吉林省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教职成字〔2016〕13号),通知要求继续落实《关于设立职业教育宣传月的通知》(吉教职成字〔2015〕11号)文件精神,与国家职业教育活动周衔接,于 4 月 15 日 — 5 月 15 日 ,开展2016年吉林省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学院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推进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提升师生综合素质,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为高教强省做贡献。 

二、时间安排 

2016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时间为 4 月 15 日 — 5 月 15 日 。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突出学院的办学特色,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广大师生收看吉林教育电视台开辟的《高端访谈》、《职有魅力》等专题栏目,引导师生关心职业教育问题,了解职业教育的发展政策、先进理念。(负责单位部门:宣传统战部、各系部) 

2、谋划实施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召开教代会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动员各单位、各部门搞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保证十三五各项工作良好开局。(负责单位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工会等) 

3、开展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宣传工作。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通过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等途径切实把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以“关爱困难学生,帮扶贫困家庭,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负责单位部门:就业招生处、学生处、团委、扶贫办) 

4、举办长白山技能名师讲坛。学院四名长白山技能名师走上讲坛,指出企业用人标准,为我院办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指导意见,结合自身成长经历,鼓励学生学技成才。(负责单位部门:宣传统战部、铁道运输系、铁道信号系、铁道车辆系) 

5、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重点组织3+2中高职衔接班学生走进校园,开展走访、观摩、座谈和咨询等活动。(负责单位部门:宣传统战部、汽车工程系) 

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利用校园网站、招生简章、宣传手册、接待来人来访、电话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招生咨询活动,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全省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和学院招生政策,并对学院有更加直观和真实的认识与理解。(负责单位部门:就业招生处) 

7、开展第二届“课堂教学之星”评选活动。发挥“教学之星”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全院广大教师的业务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学团队建设,提升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负责单位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8、举办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讲堂邀请政府机关、行业企业领导和技术能手、高校专家和学者、毕业生典型代表等到校进行讲座讲学,增强学院师生对创业教育的正确认识,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创业品质,引导学生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负责单位部门:院团委、学生处) 

9、深化校企合作。召开2016年吉林铁道职业教育集团年会,修订集团章程,调整集团结构,推动实质性项目合作。(负责单位部门:实训与教育技术中心、各系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学院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是突出学院办学特色的有力抓手,学院上下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严密组织,任务落地。 

2、形成制度,规范管理。我们要将职业教育宣传月及国家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作为学院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确立起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形成工作惯例和长效机制,使宣传职业教育成为广大师生的统一认识和自觉行为。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列出时间进度表,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3、加强督查,持续推进。学院建立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机制,保证任务有人抓、事情有人干、责任有人担。活动月结束后, 5 月 23 日 前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将工作成果报送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将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向深入。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6 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