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2016〕6号
各地方职教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学会分支机构:
日前,教育部 中央宣传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5号),通知要求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学会(协会)等要围绕“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国”这一主题,举办论坛、讲座、展览等,面向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产教对话、校企合作案例推介等活动,面向群众充分展示职业教育历史沿革、创新成果、典型案例等。现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系统贯彻落实三部委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方职教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学会分支机构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请结合本地区、本机构的实际,尽快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要突出活动重点,办出特色。可通过开放校园、开放企业、开放院所、开放赛场、为民服务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宣传周、职业教育体验日、职业技能展示、职业教育展览、职业院校学生上街为民服务、组织有关人员撰写宣传职业教育的文章等活动,充分展示职业教育成果,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
三、活动周期间,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网将开设“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专题网站,系统宣传职业教育活动周有关情况和学会系统开展活动周情况以及职业教育先进典型案例等,请各地、各有关机构积极推送活动情况及典型事例、典型人物等。
四、“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职教学会、行业教育协会(学会)、学会分支机构务于5月20日前将本机构组织开展活动周的情况总结报学会秘书处,邮箱:zjxh2002@163.com。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