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高职院、各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决定,为办好我市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合格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市定于5月中旬举办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国”。
(二)活动时间:2015年5月8日至5月21日。
(三)活动组织:活动周启动仪式由市教育局主办,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越秀区教育局协办,5月14日上午举行广州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活动周”系列活动,通过职业院校“校园开放日”、“职业教育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活动周作为贯彻全国和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周主题,结合本单位职业教育特色亮点,精心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以多种形式面向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及行业企业开展各类参与度高、影响力大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成果,让社会各界更直观地了解并体验职业教育的精彩,感受职业院校学生的精神面貌和技能才艺,增强全社会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的直观认识。
(二)各区教育局要创造条件,要求中小学校把职业体验观摩活动列为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并安排好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职业院校进行体验观摩。
(三)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和方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及时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组织系列活动的同时,围绕主题,注重挖掘、宣传职业院校特色亮点,重点报道优秀毕业生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带头示范作用。宣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理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周”筹备和总结工作,并4月29日前报送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宣传海报、联系人信息。
(二)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请各单位选送典型活动案例、典型职教故事、典型宣传报道案例等,并于5月18日前报送3000字以内文字总结材料,并附活动照片10张以上及活动录像短片(时长、内容不限)。
上述材料请报送广州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区属中职学校并统一收集汇总上报。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
(职成处联系人:陈娟,联系电话:22083692,邮箱:zhichengchu2007@126.com,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喻嘉,联系电话:22083706,邮箱:gzjyjgj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