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项目”遵循“双向选择、无偿捐赠、注重实用、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建立区域试点、逐步扩大、分期分批、分步推进的方式进行。“2012年度捐助活动”的具体操作方式是:地方职教学会先根据需求申报成为项目合作单位,经学会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再组织所属职业院校申报成为项目实验院校(高职院校也可通过所在地职教学会或其他部门申报);项目实验院校接受企业捐助的相关产品,并组织相关教师或工作人员参与培训及系统操作认证;企业根据项目实验院校的需求提供技术服务(含一定比例的有偿服务),学会相关部门委派专家与企业共同指导职业院校推进信息化建设。
2、“支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项目”在学会的领导下,由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组成专家组,负责审批项目合作单位和项目实验院校,并派专人负责联系项目合作单位和项目实验院校,加强对项目工作的指导。
3、“2012年度捐助活动”的实施步骤是:
10月底,学会下发通知。
11月,接受地方职教学会申请加入项目合作单位。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合作单位。
12月,接受并审核项目合作单位所辖职业院校的申报材料,确定项目实验院校。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项目合作企业与项目实验院校签订协议。
2012年年底或2013年年初,召开“支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项目——2012年度捐助活动”大会。
4、凡申请成为“支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项目”合作单位的地方职教学会,应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认真组织本区域的职业院校进行项目申报,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申报院校须是项目合作单位的会员单位或其区域内的职业院校,其信息化专业人员、硬件设备和软件配置等条件,须满足捐助产品的最低要求(具体说明请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和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查阅),能够承担产品捐赠后企业所提供的技术服务的必要费用。